為切實加強供銷社社有資產管理,海南省供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就“屯昌烏坡供銷商廈”第二、三層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租。招租堅持合法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歡迎有關單位和個人參加競標,現(xiàn)就招租有關細則如下:
一、項目簡介
屯昌烏坡供銷商廈地點位于屯昌縣烏坡鎮(zhèn)鎮(zhèn)中心原供銷社鋪面所在處(位于新中路南側,新華路西側),商廈總建筑面積2176.96㎡,地上建筑面積2028.64㎡,地下建筑面積144.32㎡,總共有一棟地下一層和地上三層建筑物。其中,第二、三層面積分別為670㎡,可用于休閑娛樂場所,場址環(huán)境現(xiàn)狀良好,周邊交通便利,水、電等基礎配套設施齊全。
二、招租面積、掛牌底價、競租保證金及競價時間
名稱 | 招租面積(㎡) |
單價元/㎡ |
掛牌底價/月(元)(不含稅) | 保證金(元) | 最小加價幅度(元) | 限時競價時間 |
屯昌烏坡供銷商廈 |
第二層 670㎡ |
11 | 7370 | 15000 | ||
第三層 670㎡ |
9 | 6030 | 15000 |
三、招租事項要求
1、租賃期限:五年。
2、競租保證金:報名參與競租標的需繳納相應的保證金,公告期內須繳納到指定賬戶(報名后我司提供賬戶信息),競租保證金在確定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賃押金等費用,剩余保證金多退少補。如未競得,保證金在三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。
3、押金及租金支付:租賃押金為6個月房屋租賃金,租金每年按年預交納,先支付租金后使用,具體支付時間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關要求為準。
4、競租方式:(1)通過招租公告以掛牌價為底價,采取“自由報價,價高者得”的方式確定承租方。(2)意向承租方取得競租資格后可進行自由報價。(3)房屋限時競價結束無新報價,則條件符合且最高報價者確定為最終承租方。
四、招租方對競租人的要求及相關條件
1、企事業(yè)單位、個體工商戶及自然人均可申請參加競租,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報名。
2、確認為最終承租方后5個工作日內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賃合同文本簽訂租賃合同,同時按最終競得繳納一季度租金,否則視為違約。
3、經營范圍:屯昌烏坡供銷商廈二層、三層可經營KTV、餐飲、咖啡館等場所。承租方不得經營易燃、易爆、危險化學品或有噪音,污染環(huán)境和國家明令禁止經營范圍。
4、最終承租方若對房屋進行改造,不得破壞原有的建筑主體結構,裝修方案須通過招租方審核并報政府行業(yè)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。最終承租方不得使用該房屋從事違法行為。
5、招租方負責房屋的清場工作,最終承租方協(xié)助。未經招租方同意,最終承租方不得將房屋轉租、轉借或調換使用。招租方承擔簽訂租賃合同前標的所拖欠的水電、物業(yè)管理等費用,最終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所產生的水電、物業(yè)管理等費用。
6、本項目招租為現(xiàn)狀招租,標的面積以測繪機構出具的房產測量報告為準,如測量報告載明的面積與實際面積存在差異不影響招租成交價格。
五、報名起止日期 2021年 7 月 14 日至2021年 7 月 21日
六、項目聯(lián)系人、電話及競標時間、地點
競標時間:2021年7月23日,具體時間電話通知
競地址:海南省供銷集團有限公司會議室
項目標咨詢報名:17868340371 陳先生
項目咨詢報名地址:海南省供銷集團投資項目管理部
中標公示時間: 7 月 24日- 7 月 27日
七、重要提示
1、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(2021年 7 月 21日 24 時整)前將投標保證金及有效身份證明、法人應持營業(yè)執(zhí)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證提交到我司,方可取得投標資格,否則無權參加投標。投標時間截止時投標者人數(shù)不足2人時,可進行議標。
2、本項目有關信息由招租方提供,招租方按標的現(xiàn)狀招租,競租方報名即接受現(xiàn)狀,特請競租方注意風險防范,謹慎抉擇。
3、本項目采用自由報價的方式進行招租,意向競租方提交競租申請并被確認有效,競租成交后應簽署競價確認書,履行本公告規(guī)定的責任,按所報價格及本公告規(guī)定的條件和要求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并支付價款。
4、意向競租方應在競價結束被確認為最終承租方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,競租保證金在確定為最終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賃押金,不足部分在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補齊(保證金多退少補),否則承擔違約責任。
5、如意向競租方有以下違約情形之一,則所繳納的競租保證金的10%將作為違約金扣除(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):
(1)競租人提出意向受讓申請并經資格確認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;
(2)產生1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不參加后續(xù)競標報價的;
(3)未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的;
(4)未按照合同規(guī)定支付成交價款的;
(5)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。
八、本說明的解釋權屬海南省供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所有。